古代朝教文学网>穿越历史>都市修灵 > 第31章 打出来的萌宠,宠出来的爷
    嗯,就是,引路宠一开始,就不能宠,要先收拾一顿才行。

    王小胖大口嚼着馒头朝着林脩传授起了心得。

    我的无敌破坏王,刚认主那会,很小,特别萌,我那会天天喂它吃零食,一点都舍不得打。

    你看现在,它连我怕都不怕,有时候三更半夜就跑到宿舍楼下嚎叫,让我给它零食,完被我宠坏了。

    它现在就是个大爷,我还得伺候着它。

    王小胖说完,脸色有些气愤

    捏着白乎乎的馒头,掐成了一个面团,似乎是发泄对无敌破坏王的愤怒。

    林脩笑了笑没说话,继续吃着饭菜。他自从来了修灵学院,一日三餐才能吃到新鲜的肉类,在废城,肉是稀罕物,一年都吃不上两回。

    在这里,猪肉,鱼肉,鸭肉,鸡肉多的数不胜数,还不用担心食物不够,每顿饭林脩都吃的很饱,撑得实在吃不下了,才放下筷子,走出餐厅。

    他是穷过的人,只有穷人才知道,没有食物那种想吃却吃不起的难受滋味。

    王小胖吃饱了饭,跟着林脩出了餐厅,两个人带着小金在草地上玩耍了一会,才朝着宿舍走去。

    回到木屋,林脩躺在床上,王小胖则坐在桌子前和小金嬉闹起来,这两天他和小金也混的很熟了。

    虽然小金不也怎么把他当外人,但是王小胖总是想骑它,却让它不时回头朝王小胖那胖乎乎的脸蛋低吼几句。

    林脩也不理他他俩的打闹,趴在床上,拿出手机,好奇的按弄起来。

    手机屏幕一闪一闪,林脩的心一点一点地陷入了进去。

    没有见过这种玩意,总是喜欢摆弄,玩了许久,王小胖都早早地离开木屋会宿舍去了,林脩还在床上摆弄手机,时不时朝着小金拍上几张照片。

    闪光灯的刺眼,让小金有些忍受不了,站起身子,用脑袋曾开木屋的木门,钻了出去。

    屋外漆黑一片,月光淡淡地洒在地上,小金转悠了一圈,安静地趴在木门前。